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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「三倍券」這件事,網路上的討論,大多是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。贊成的人覺得花一千值三千是件好事;批評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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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「三倍券」這件事,網路上的討論,大多是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。贊成的人覺得花一千值三千是件好事;批評的人則覺得要預購還得自己出一千,幹嘛不直接發現金(或馬英九式的消費券)就好?
  
而我希望大家能夠有一個認識就是,用三倍券買東西,不只是犒賞自己,也是在幫助社會。也許附帶有一些不便民的限制,但為了讓三倍券充份發揮效益,這樣的制度設計是有必要的。
  
武漢肺炎對於經濟衝擊最大的地方,在於實體消費活動整個被壓制。大家不上街了,即使上街也不怎麼逛店。整個社會經濟好像被冷凍住一樣。
  
我們都說周轉周轉,錢是流動的。打個比較淺的比方吧!你今天花錢買一杯珍奶,明天珍奶店老闆就拿錢去買珍珠,後天做珍珠的廠商就拿錢去買蕃薯粉……金錢就是這樣周轉、生生不息、好像一條「錢鏈」,每個人都賺錢,每個人也都花錢。
  
然而武漢肺炎一來,實體消費活動急凍,大家不上街買珍奶了,上游、上上游、上上上游都得窩在家裡共體時艱。消費的「錢鏈」斷了,中間有些渡不過去的人,可能就關門大吉了。等到疫情過去,這些人要再回來投入經濟活動的行列,可能就要很長一段時間,甚至再也回不來了。
  
政府之所以推出「三倍券」政策,為的就是要讓錢在市場上流動、保住這條「錢鏈」不至於斷鏈。用經濟學的術語講,就是「維持流動性」,甚至,必須「創造流動性」來彌補之前一段時間社會上減少的消費活動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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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就來聊聊一些大家常問的問題:
  
🤔 為什麼要「花一千值三千」?
  
因為「三倍券」的初衷,在於「維持、創造流動性」而不在於「紓困」。
  
紓困是說,個人、企業已經渡不過去了、周轉不靈了,你要讓他能活命,所以必須用最快的速度發現金或優惠貸款。這件事就是「發一萬」和紓困貸款,是最緊急的事,政府上個月已經做過了。
  
接下來,政府要「維持、創造流動性」。這時人們消費的「錢鏈」還活著,但是已經奄奄一息。政府想要的是人們趕快拿著錢回來消費,而不是龜在家裡坐看倒閉潮,然後這個社會再花幾倍的時間恢復正常。
  
因此,政府不但要拿錢給你花,更希望你自己也拿些錢出來花。「花一千值三千」,就是創造誘因,讓你不但花政府的錢,還加碼花自己的錢。
  
  
🤔 為什麼不直接發現金就好?
  
因為現金無法指定用途,也無法限定在時間內花用。不缺錢的人可能把現金存在銀行,然後就忘了有這件事,直到很久很久以後才想起自己有這筆多餘的錢該花掉。
  
老話一句,「三倍券」是為了要「維持、創造流動性」而不是要白白給民眾錢。政府希望的,是兩件事:
  
第一,政府的錢連同民眾自己的錢,趕快催出來流通在市場上,而不是躺在銀行裡變成爛頭寸。等到大家真的拿出來花,市場上早就倒成一片了。
  
第二,政府希望這筆錢是流向最有需要的人,也就是那些做吃喝玩樂、零售、旅宿等行業,受到疫情影響最大,也最需要現金收入來周轉的人們。
  
這也就是為什麼政府要發三倍券,而不是發現金。畢竟三倍券可以規定用途、規定期限,這樣才能確保「錢盡其用」。發現金就無法做到這樣。
  
  
🤔 跟2009馬英九的消費券有什麼不同?
  
第一、三倍券是政府和使用者都要出錢,所以不只是政府的錢進入消費市場,民眾自己的錢也會進入消費市場。馬英九消費券,沒有「引錢出洞」的誘因,歸根究柢變成還是跟政府發現金差不多的邏輯。
  
第二、三倍券在「使用範圍」上的規定,比馬英九消費券更有針對性,是把錢引導到那些吃喝玩樂、零售、旅宿等急需周轉的行業。而禁止使用於電商等在疫情中不受影響、甚至獲益的行業;更不能拿去繳稅、繳罰款、繳規費,這等於把錢還給政府、讓三倍券效果為零。馬英九消費券,在使用範圍的限制不如三倍券這麼精細,效應發散掉,到最後很多錢不會周轉出去,不會集中在終端消費上,也就不會在錢鏈裡一轉二轉三四五轉、進而產生「乘數效應」。
  
  
🤔 前面說三倍券政策比發現金好,那別的國家,像美國、加拿大、香港都在發現金,為什麼他們不像台灣這樣做?
  
別的國家是因為疫情太過嚴重(或是香港有社會動蕩的因素),整個國家消費行為陷入極端的急凍。因為社會上所有人都被打擊得很沉重,乾脆人人有份。有的國家甚至祭出暫時凍結房租、貸款催繳的手段。這是整個社會已經陷入急凍的無可奈何的做法。
  
而台灣,憑良心講,防疫是很成功的。整個社會仍然可以正常活動,只是因為對疫情的恐懼心理,消費量不如平常而已。這時候的重點,是鼓勵大家出來花錢、創造流動性。
  
更簡單說,「三倍券」其實是一種福氣,是防疫成功,大家可以上街才有的奢侈。如果大家被疫情鎖在家裡,那發什麼券都沒有用,只能發現金給大家熬日子。
  
  
🤔 店家會不會趁著三倍券的機會「坐地起價」?
  
老實說,我不認為會。台灣畢竟還是自由市場經濟,天底下也不是只有一個店家在收三倍券,而是店家與店家互相競爭;店家之間看到消費回來了,降價促銷拼量比較有利,因為一陣熱度過去了,這段期間創造的人流、廣告效應、市佔率還能持續一陣子。
  
而台灣人又是出了名的精打細算、價格敏感、喜歡幹譙黑店,如果有店家太假肖坐地起價,怕不在網路上被幹到體無完膚、商譽整個烏有去?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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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然,三倍券政策,外面的雜音很多。「為什麼不乾脆發現金」是最常見的批評。我只能說,寫這麼長一篇,跟大家聊三倍券制度設計的思路,恐怕也不是那麼多人想看。
  
民主政治,往往拼的是一股直覺,看誰能夠第一時間帶到社會大眾的風向。如果政府只是想討好老百姓,那大可以濫發現金就好,都不會有人夭飽吵。但政府重視的是做實事、是想看到振興績效的,那就不得不做一些老百姓看不懂,但用心良苦的政策。
  
要知道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到現在不到半年,這短短半年內,太多太多防疫、內政、外交的課題要去處理。「三倍券」能夠做到超商預購、郵局現購、綁定電子支付、綁定電子票證、綁定信用卡……這麼多元的便民措施,這些都是行政院的同僚在短時間內,加班加點趕出來的。
  
民主國家,老百姓對政府有高要求是很正常;但是跟著那些居心叵測的網路風向謠言,為反而反,我覺得對每個人都沒有好處。
  
在此奉勸大家,在計較三倍券好不好用、便不便民、發不發現金之餘,能夠多花點時間,想一想「為什麼政府要這樣做」、「這樣做對國家社會有什麼好處」。
  
美國總統甘迺迪說:「不要問國家可以為你做什麼,你要問自己能為國家做什麼」。當然,我們不是說人民無條件支持國家的任何政策;但是「消費救國」,振興經濟,政府還貼你錢,說到底人人都是贏家,這樣的舉手之勞,為什麼不去做呢?
  
使用三倍券的時候,除了「花小錢賺大錢」的爽度以外,還能有一絲絲「用消費貢獻社會」的愛國情操。這樣,就功德無量了。
  
(圖片來源:行政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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